林女士今年55歲,因被台中澄清醫院診斷為類風濕性關節炎,所以非常緊張、害怕,而來找我治療,前幾次治療時,我花了很長時間,解釋主流西醫與自然療法對於類風濕性關節炎的解釋以及不同的治療方法;主流西醫的治療是著重於壓制病人的症狀所以須終身服藥,而自然療法卻著重於啟動自身的自癒功能,所以除了我所採用的星狀神經節阻斷療法之外,還須注意許多生活小細節,包括飲食以及早睡等等。
病人習慣於很晚睡,都要到凌晨2-3點才會就寢,不幸的,於4-5年前因眼睛乾澀、眼皮不易撐開並且整天想睡,而在一位好朋友引薦之下,去台中澄清醫院看了專科醫師,起初做了一些檢查,先診斷為乾眼症,後來又做了全身核磁共振以及抽血,最後被診斷為類風濕性關節炎而開立了重大傷病卡,病人也不明就裡就開始吃類風濕性關節炎的藥物,起初有些藥物的副作用很大,所以醫師改了又改,這讓病人覺得很難過,但不得已斷斷續續吃了一段時間之後,剛好有一段時間因為要照顧生病的父親,所以就主動停藥一段時間,說也奇怪的是,停藥期間病況並沒有惡化,這讓病人很懷疑醫師的診斷是否正確,所以於今年度再到醫院複檢,抽血檢查發現類風濕因子有一點偏高,所以又開始使用免疫抑制劑的治療了。
林女士到本診所看病時,我只發現病人只有幾處的肌膜發炎,而用了增生注射療法之後,病況也好了很多,所以我也對台中澄清醫院醫師的診斷也起了一些懷疑,因此我花了很長一段時間問診以及做身體檢查,因為林女士是否真的得到類風濕性關節炎,對她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事,所以我就找了文獻,在1987年時,美國風濕病學會對類風濕性關節炎的定義,有一些診斷標準:
1. 早上關節僵硬要超過1小時
2. 3個或以上的關節發炎
3. 掌指、手腕和近端指間等關節出現關節炎
4. 對稱性的關節炎
5. 類風濕性結節
6.類風濕因子陽性(抽血檢查)
7.放射線學(X光)檢測發現關節有侵蝕(erosion)。
其中7項當中只要達到最少任何以上4項情況,便被判斷為患有類風濕性關節炎。
註明:
如果你沒有關節的腫痛,僅僅體檢出現類風濕因子陽性,還得考慮是否是其他的疾病所導致的類風濕因子“假陽性”,這類疾病常見的包括:乙肝病毒感染、結核感染等,要記住約5%的正常老年人也會出現類風濕因子陽性。
在與病人溝通當中,只有第6項是符合,而其他的症狀與身體檢查,病人都沒有,而身上幾處的疼痛,僅是肌膜炎而非關節炎,而且在使用增生注射療法之後也有非常好的效果,更證明病人得到的並非關節炎,因為當關節發炎時會紅、腫、熱、痛,而病人並沒有,會出現如此大的診斷落差,一方面有可能是因為大醫院的病人太多,所以無法好好的問診與身體檢查,以至於只靠抽血的結果來做診斷,所以就有所偏差,另一方面是否醫師那邊還有最新的診斷標準;總而言之,要開給病人重大傷病卡,這對病人來說,是個重大的打擊,所以再開立之前要非常的小心,您說不是嗎?我也請林女士在下一次複檢時,帶著我印給她的資料好好與醫師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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